分公司欠了钱,不要只执行分公司,分公司没钱直接执行总公司,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。
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。所以被执行人为分公司的,可以直接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,执行总公司的财产。不仅如此,总公司下面还有其他分公司的,还可以执行其他分公司的财产。
很多大公司的分公司在外地欠债,分公司没钱,直接追加总公司,总公司账户一冻,马上就还钱,因为大公司账户被冻影响经营,他们拖不起。
🏢 比如银行、保险公司、连锁企业的分公司欠债,直接告总公司,执行总公司,钱马上就到位,根本不用跟分公司扯皮。
所以遇到分公司欠债,不要只盯着分公司,直接追加总公司,总公司家大业大,不差你这点钱,执行起来很容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