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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加被执行人

分支机构欠债,能不能追加总公司?

发布时间:2026-08-09 | 浏览:1906次
分支机构欠债,能不能追加总公司?

分公司欠了钱,不要只执行分公司,分公司没钱直接执行总公司,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。

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。所以被执行人为分公司的,可以直接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,执行总公司的财产。不仅如此,总公司下面还有其他分公司的,还可以执行其他分公司的财产。

很多大公司的分公司在外地欠债,分公司没钱,直接追加总公司,总公司账户一冻,马上就还钱,因为大公司账户被冻影响经营,他们拖不起。

🏢 比如银行、保险公司、连锁企业的分公司欠债,直接告总公司,执行总公司,钱马上就到位,根本不用跟分公司扯皮。

所以遇到分公司欠债,不要只盯着分公司,直接追加总公司,总公司家大业大,不差你这点钱,执行起来很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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